凤合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全力推动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抓责任促落实,全面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扛稳政治责任。成立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办公室,明确由班子成员包村,村“两委”成员包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构建了党政主导、村社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先后召开民族团结创建部署会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题学习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确保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二是强化统筹引领。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作为镇党委的中心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凤合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内容、明确时限,全面压紧压实压细党政机关、村委会、学校、卫生院等领域创建工作任务,推动创建工作由单项突破向整体协同转变,使创建工作成为全镇各族人民的共同行动。
抓引领促共识,全面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基础。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重大意义。一是深化干部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纳入教育培训内容。二是深化社会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法治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等系列主题活动,对各族群众进行以爱国主义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宣传教育。
抓治理促和谐,全面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切入点,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以乡村治理的成效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法律法规,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各族人民群众的头脑之中,体现于日常行动之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强化基层治理。全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网格化为抓手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依法有序、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寻甸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