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执行力。县委、县政府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带头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等,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研究统战民宗工作9次,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2次、开展各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15次,不断抓实党员干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政策及重点工作的知晓度和理解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史五观五认同”教育纳入嵩明县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科级领导干部轮训课程及各级“万名党员进党校”必修课,引导全县各族党员、干部自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思考、谋划和指导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影响力。建设民族文化活动室、民族团结文化长廊、文化宣传橱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及各民族民俗民风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打造兰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美食街区、东村红色记忆收藏馆、古盟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基地等主题展馆、步道、街区、景观小品,塑造各民族的共同记忆,夯实了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社会基础。提炼培育小街镇积德村典型、古盟台民族团结源远流长等凝聚团结共识、宣扬同心同德之美的宣讲作品,以分众化宣传让社会教育深入人心。开展嵩明县民族传统手工艺技艺公益培训、嵩明县传统文化手工技艺暑期少儿公益培训等10余期,推动面塑、剪纸等非遗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对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及传承保护,共筑精神相依、情感共鸣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强化共同参与,提升凝聚力。在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举办书画、义诊等活动,各族群众共享共乐,各民族节庆活动联谊共享,促进各族群众文化上交流、情感上交融。组织“旅居嵩明”欢迎仪式暨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进旅居社区6场次,发动旅居游客登台表演互动,营造出“滇川”“滇渝”一家亲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文化活动成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嵩明“村超”、嵩阳街道“四海欢腾庆盛世华诞 万家团圆迎月满金秋”、西山社区的“苗族文化旅游节”、月家社区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唱响团结奋斗新画卷,营造了各民族“常来常往”的浓厚氛围,强化了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的认同与归属感。
强化共同富裕,提升向心力。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主线,落实落细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效益,有序推动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全县整合资金投入326万元实施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4个,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技能培训提升等带动帮扶各族群众就业创业、致富增收,推动实现民族团结与乡村振兴互融共促。同时,充分发挥驻嵩高校及在嵩企业的优势作用,多所院校与社区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全面合作,出谋划策规划乡村建设和产业项目建设,打造出红绿生金多彩东村、普渡小山海、西山五点半等农文旅融合示范点,多家民营企业家通过与社区物资捐赠、共话发展、走访慰问等方式,因地制宜将民族团结进步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实质性步伐。(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