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寻甸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寻甸篇章贡献统战力量。
当好法律法规宣传员。统战部门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做好沟通、联系和服务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优势,助力寻甸发挥生态优势、打好绿色生态牌。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中国水周等节点,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在县城人流集聚区以悬挂宣传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派发法治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宣传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理环保问题咨询约150人次。常态化在全县开展河长清河行、河湖“清四乱”行动,推进绿美河湖创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水环境保护治理良好氛围。向全县中小学生以“保护母亲河 共建生态城”为主题征集优秀作品22幅,潜移默化间传递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当好企业管理辅导员。组织由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三官一师”等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全县规上企业开展污染长江流域环境、破坏长江流域生态、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宣讲16场次,引导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与马龙区建立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开展2024年凤龙湾水库共管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暨“中国渔政亮剑2024”专项执法行动1次,县乡联合执法每月开展一次。设置三级河(湖)长358名,充分运用“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保护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为重点开展联合巡河及处置工作,形成“三长”联合、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共护生态的新格局。
当好问题整改督导员。制定印发《关于支持配合民盟各级组织开展长江流域(寻甸段)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抓好长江流域(寻甸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全力做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全面推行“党委巡视巡察,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社会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长江流域(寻甸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2023年以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组织实地调研8次,反馈意见建议12条。定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国控、省控断面和尾矿库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和各级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商讨解决方案,督促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3年以来共开展督促检查16次,现场交办存在问题13项。(寻甸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