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有形有感有效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升级版”

2024-06-05 09:57 来源:石林县委统战部

石林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融荣与共·美美石林”创建主题,有形有感有效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升级版”,累计创建23个省级、112个市级、188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根基永固

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石林有光荣的革命传统,“云南人民闹革命,圭山打响第一枪”,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红色基因在这里代代相传;石林有党中央的深情厚爱,中央访问团访问云南第一站来到了石林,“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鲜活故事在这里家喻户晓。1949年2月圭山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3年全县正式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6年成立路南彝族自治县,1998年更名为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县作为全国8个彝族自治县、全省29个民族自治县、全市3个民族自治县之一,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看待民族工作,准确把握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巩固,民族文化不断繁荣,以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文化共融

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石林是“世界喀斯特的精华,中国阿诗玛的故乡”,有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彝族(撒尼)刺绣、彝族三弦舞(撒尼大三弦)、彝族摔跤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一首传唱大江南北的歌曲《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唱出了石林各族儿女的热情好客,道出了中华民族“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交往情怀;一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叙事长诗《阿诗玛》,是各族儿女共享的文化符号,成为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丰厚遗产。2018年石林县制定出台《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同年开通昆明地铁“阿诗玛号”文化专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中,始终坚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了保护、传承、交融、创新、认同、共享。

共同富裕

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石林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托乡村振兴,大力开展“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板桥街道整合黄家庄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实施石林县乡村山水农旅融合建设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创新推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等深度融合,不断拓宽增收渠道。长湖镇阿着底村由村组干部和党员带头大力发展苹果产业,着力打造红富士、红露等优质苹果品牌,产业发展卓有成效,已种植优质苹果1000多亩,总产值1500余万元,带动每户每年增收6万元。圭山镇额冲衣村依托松露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成立石林石岩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研发制作罐头、黑松露酒等产品,年销量4吨,收益达150余万元。全县积极发展人参果产业,2022年石林人参果被列为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入选云南省“绿色云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录,获中国水果产业研究中心授予“人参果产业样板基地”,石林人参果区域公用品牌获第八届中国农业品牌年度“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第七届中国商超采购大会“2022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年度市场竞争力品牌”,在2021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中,获得15.83亿元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

全域旅游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石林县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享誉海内外的石林风景名胜区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围绕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51068”重点任务,全力推动石林县全域旅游“全域联动、全域出彩”;以“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为主旨,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平台。制定《石林县“十大文旅宣传推介活动”实施方案》,成功举办2023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阿诗玛文化旅游节等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活动,以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走深走实。成功举办昆明市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各类体育赛事,积极开展马拉松赛事、康体养生骑行等体育活动,多渠道多模式开展旅游宣传营销,打造旅游新热点,以文化、体育、旅游深度融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奇石林立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新时代新征程,石林县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领导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谱写更加精彩的中国式现代化石林篇章而努力奋斗。(来源:石林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