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档案馆关于依法移交到期应进馆档案的通知,为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民盟昆明市委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整理及依法移交到期应进馆档案电子化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B1202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中国民主同盟昆明市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对下发上报的重要文件进行全面整理存档。其他永久性留存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存档。对依法到期应移交进档案馆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制作数字化副本及电子化目录。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3年预算项目经费“组织宣传工作经费”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六)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七)乙方职工及拟完成本项目乙方职工必须都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书”、“保密培训上岗证书”;
(八)在档案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六、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档案整理国标及移交到期应进馆档案的要求,完成档案整理编码,案卷装订,目录录入,档案扫描,原始图像制作,数据挂接,高清图像制作,数据备份,案卷目录工作,纸质载体档案数字化副本,与档案一致的电子化目录和统计表,全卷宗等。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张雄 18788502015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7日—11月21日)
中国民主同盟昆明市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