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检察机关与涉侨工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推进涉侨检察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禄劝县侨联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涉侨检察工作系列文件要求,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包括4方面内容23项措施,在涉侨检察工作中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一、 积极履职尽责,依法保障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和侨联在联系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等方面独特优势,依法惩治侵害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人身和财产权益犯罪,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积极开展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二、 加强涉侨企业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加强涉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县侨联、县人民检察机关共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涉案侨企实际困难,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 发挥检侨合作优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探索建立涉侨信访绿色通道,健全完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应急处置预案,在侨联组织、重点侨企以及禄劝产业园区探索设立“侨务服务工作站”,在涉侨代表人士中聘请特邀调解员,集中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和重大涉侨纠纷。
四、 加强组织保障,协同提升涉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检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涉侨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下一步,禄劝县侨联和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执行实施意见各项措施,继续在互联互通、纠纷化解、合法保护、法律服务等方面深入合作,共同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来源:禄劝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