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盘龙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努力为全区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法院日常各项工作的各个方面。
发挥人民法院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的作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法院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工作目标。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民族的相关案件,妥善化解纠纷,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促使当事人之间矛盾快速解决。促进与各族当事人之间更加深入地沟通交流,引导各族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减少各族当事人之间引发的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发展。
高度关注各民族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认真落实司法援助实施办法,加大对各族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通过在盘龙区人民法院官网开设相关栏目等形式,在文化建设中弘扬法治,促进民族团结,营造温馨氛围,树立良好形象。
到各族群众家中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他们的困难,并为他们提供解决困难的相关思路和办法,努力解决各族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注重培养各族法务人员,通过培养、选拔和任用,使各族法务人员不断成长、成为推动审判工作和民族团结的一支生力军。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增进与各族群众之间的互相了解和信任,推动法院促进民族团结相关工作更加顺利开展。
下一步,盘龙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民族团结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方针政策,为民族团结和谐相处共同发展贡献法院力量。加强法律指导,不断优化各项服务措施,持续为各族群众行使各项合法权利、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便利和保障。加强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团结各族代表人士,进一步增强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全院审理案件等各项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盘龙区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