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做好嵩明县2023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申报工作,扎实推进全域创建工作,6月20日,嵩明县在小街镇积德村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现场会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专题培训,40余家有意向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单位、街道、村(社区)、基层政法单位、学校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开始之前,参训人员实地参观了积德村在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及积德清真寺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场所创建的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听取解说、经验分享,为各单位下一步开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样板。
培训会上,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丁章媛详细反馈了前期各单位解说词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做好新一轮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全面、细致的分析解读了示范测评指标体系,理论讲解透彻、实用性指导性强。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局局长马彦玺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担当。各单位要以开展示范创建为抓手,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补足基层短板、聚焦民生改善、加快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示范”,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十进”活动,把创建理念植根于各族人民心中,凝聚各族儿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把嵩明建设成为美丽幸福家园的强大合力。二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把创建工作从实处做、做在民生实事中、做到各族群众中,让“五个认同”从行动上实践,以民族团结进步的故事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切实从工作中体现创建的理念。三要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上下足功夫、作出示范。各单位要在行业服务、职责体现和权益保障中体现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成效,见证三交促成的同心力量,要转变话语体系,要用民族团结进步的语言来讲述三交故事。
在下步工作中,嵩明县将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工作,在挖掘潜力、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上下功夫,通过上门指导、综合评估,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典型,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嵩明实践。(嵩明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