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晋宁区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强化党建引领,积极拓宽工作理念和举措,把机关党建成效作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风向标,通过三项举措、三项机制、三个行动“三重奏”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落到实处。
“三项举措”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走深走实
晋宁区实施“广泛化”学习、“清单化”推进、“常态化”督导“三项举措”,拧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责任链条,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不断深化。坚持“广泛化”学习。依托“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班、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全区104个机关党组织开展学习共123次,覆盖机关党员干部6235人次。坚持“清单化”推进。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印发《晋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八项重点任务、四个步骤、三项措施,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党组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58个机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细化措施319条,明确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共145人。坚持“常态化”督导。用好一线工作法,采取专项调研、综合调研、随机调研等方式精准指导,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专题研究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2次,开展专项检查15次,听取专项工作情况汇报21次;用好“红黄蓝”分色预警,针对创建工作发出提醒3次,切实压实创建工作责任。
“三项机制”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机关工作融合互促
通过建立党建业务创建融合互促机制、党员干部作用有效发挥机制和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融入机关党建和部门日常工作中。建立党建业务与创建融合互促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效融入模范机关创建、“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创建、“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等示范创建基本内容。把创建工作嵌入到区委大抓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环节,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打造具有机关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建立党员干部作用有效发挥机制。58个机关积极拓宽民族团结“进机关”内涵,围绕滇池保护、社会治理、营商环境等,依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链式”组织生活、乡镇(街道)“大工委”和村(社区)“大党委”等活动,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共开展宣传300余次,覆盖1861名党员干部,覆盖村(社区)67个、企业51个、学校16个、医院10个。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58个机关单位结合先进模范集体、人物的选树活动,开展培育和树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典型集体、个人和家庭工作。把开展创建活动与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机制运行顺畅,效果明显。
“三个行动”带动民族团结“进机关”出新出彩
积极实施“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强基行动”“机关党建精品培育行动”“民族团结示范引领提升行动”,带动民族团结“进机关”出新出彩、取得实效。实施“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强基行动”。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381名。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线下培训4次,助力党务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实施“机关党建精品培育行动”。以“一机关一品牌”创建为依托,按照“党建+业务中心工作”“党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培育主题内涵深、品牌叫得响、工作措施硬、作用发挥好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党建品牌52个。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提升行动”。依托“10+N进”创建活动,采取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区级互观互检等工作措施,按照标准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示范点。(来源:晋宁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