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拓东街道: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基层政法单位常开长盛

2023-05-23 17:11 来源:盘龙区委统战部

拓东司法所于2021年被命名为“盘龙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2年4月29日,根据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拓东司法所被命名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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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拓东司法所在拓东街道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推动民族工作发展,共建平安法治拓东”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工作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为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法治宣传 营造团结氛围

为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要求,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拓东司法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多措并举,持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

注重党建引领聚合力。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组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关于开展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学习方案,组织所内工作人员以及5个社区的专干进行专题学习和考试;帮助社区制做“民族团结公约”宣传展板;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内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司法所前沿阵地,对民族团结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展示;在街道营造民族团结和司法公正相结合的法治氛围。 

注重创新方式见实效。制作一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摘要,把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相关法律法规送到基层领导干部身边,送到社区群众身边。利用街道、社区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民族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宣传好“民族团结一家亲”的理念。通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座谈会,举办民族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和劳动技能培训活动,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注重宣传引导精准发力“结对子”。与辖区学校“结对子”开展共建共享活动,在拓东二小、古幢小学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自觉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与辖区民族企业阿惠家政“结对子”,开展民族相关法律知识专场宣传活动,保障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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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和谐稳定

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拓东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做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成立开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政法委员担任组长,司法所所长担任副组长,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组员,组建一支少数民族队伍,负责第一时间研究、协调、化解涉及民族矛盾事项。

制定各民族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应急预案。广泛走访慰问困难民族群众,排查化解涉及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做到将各民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辖区内未发生处理不当导致的案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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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 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把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所的重要工作,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建设。联合辖区户籍民警,动态梳理常驻和流动人口数据,准确掌握辖区各民族人口情况,精准开展好各项法律服务。聚焦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为各族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着力为辖区各族居民提供便捷服务。

司法所内设立民族群众服务窗口1个,受理民族各项事务及民族法律咨询服务。把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造福群众作为推进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试点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司法所在社区的5个为民服务窗口,组织律师开展“法律咨询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开辟法律援助民族“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做到“看得到人、见得上面、说得上话、办得了事”。为方便群众,司法所设立专人接听处理的“爱心热线”,为民族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维权服务。通过建立“民族爱心微信群”,拉近各民族群众关系,了解民族群众日常需求,民族工作联络员负责回答群里提出的问题、做好日常维护,让各民族群众问题有人发现、困难有人帮助、忧愁有人关心。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拓东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盘龙区拓东街道常开长盛。(盘龙区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