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于2019年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力量,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落实,为创建工作贡献了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 一是人大代表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提出议案并形成重要决议,助力昆明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2018年昆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昆明市禄劝县代表团1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把昆明市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议案》并形成决议,推动昆明市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推动昆明在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推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形成决议。2023年2月,在“昆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专题调研等工作的基础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关于推动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议》,决议从提高认识,认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重要意义;深化宣传教育,打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思想根基;深入促进“三交”,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情感纽带;加快高质量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物质基础;提升治理能力,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安全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范区建设工作合力六个方面,明确昆明市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路径和要求,为昆明市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推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作出“昆明示范”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深入基层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推动昆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新发展。2022年,昆明市相继在呈贡区雨花街道回回营社区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在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茭菱片区、晋宁区双河彝族乡、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充分发挥专业人大代表的智慧,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落实的同时,为昆明市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当好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排头兵起到了积极作用。(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