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密结合昆明民族工作“12345”工作思路,启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用昆明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诠释“团结花开、幸福春城”的美好含义。
“1”是“1条主线”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抓制度设计、抓示范引领、抓宣传教育、抓社会动员。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2”是聚焦2个规划
聚焦《昆明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昆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长期规划》,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成有形、有感、有效的实际工作,转化成有力、有方、有为的鲜活实践,为构建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作出昆明实践。
“3”是“落实3项计划”
认真实施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动形成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质量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4”是“实施4个工程”
实施好“石榴红”工程,着力突出民族团结的底色和成色,促进各民族亲如一家,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实施好“枝繁干壮”工程,着力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切实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实施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改善民族地区、高寒山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程,着力打造全省边境幸福村示范标杆。
“5”是作好“五个示范”
按照昆明市“创一流、当标兵”的工作要求,推进昆明民族工作在全面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上作好示范,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好示范,在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上作好示范,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好示范,在增强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上作好示范。(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