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建立嵌入式社会结构为抓手,紧扣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助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嵌入交融,推动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机制 构筑“融入”工作保障 制定《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创新提出建设“四平台”和建立“五机制”城市民族工作方法,实施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工程,完善城市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格,构建起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全面发展的四梁八柱,推进昆明城市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少数民族过得好、能融入。 创新示范创建 构筑“融荣”工作基础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紧扣城市、边疆、多民族的昆明特点,擦亮“融荣与共同心同行”的昆明创建品牌,树立“融”的理念,创新“融”的方法,丰富“融”的载体,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实现城市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双融合、双促进。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成果,推进“10+N”创建,丰富创建形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基层一线走深走实。 翠湖社区文化活动 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构筑“交融”精神家园 建设“美美与共”文化共同体,实施“枝繁干壮”、红色基因传承、文化惠民、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等工程,推动各民族文化互鉴交融。深入开展各族群众融洽感情、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打造“丝路云裳民族时装周”“昆明民族团结大舞台”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引导各族市民全面融入城市社会活动,持续凝聚“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共识。始终践行“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的承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昆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和“五个认同”持续增加。 打造昆明样板 构筑“融通”社会结构 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与全省15个州(市)及四川省攀枝花市、凉山州等省外州市建立创建联盟联动和跨区域协作机制。制定《关于推动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实施方案》,促进各民族在思想、经济、文化、生活上形成“互嵌”的良好社会环境。打造品牌亮点,建立5个“融荣与共实践中心”、形成金星社区“民族团结百家宴”、盛高大城社区“邻里守望站”等城市民族工作品牌、样板,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的实践创新。 金星社区民族团结百家宴开宴 拓展工作广度 构筑“融和”城市生活 全国首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项目建设,提升四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效能。建成190所省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4所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挂牌命名19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场教学点,在7所省级优质中学开办普通高中“阿诗玛”班、“民族班”,为优秀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与城市学生同等的优质教育。建设“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平台,打造“智慧法律服务”,成立昆明市城市民族法律服务中心,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成立45个社区“一家亲”工作站,全面推行“四个一”工作措施,打造“云南过桥米线”“云南特色小吃”等4个劳务品牌,开展少数民族职业技能培训,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温馨、精准服务。 深化基层治理 构筑“春融”发展基础 积极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强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在全市100%的社区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探索建立起“党建引领、联动发展、协同治理”的城市民族工作治理新模式,出台“一网两单三系统”、昆明市涉及民族宗教网络舆情处置等系列工作机制,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初步显现。(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