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科学谋划,找准工作结合点,在“全”字上着力,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推进全域创建
全市14个县(市)区都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目前,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5个,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3个(其中示范县11个),市级示范单位930个,实现创建的范围全领域覆盖。
二是推进全民创建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先锋队”;在中小学开展“童心向党”“五旗五徽五认同”等活动,使广大青少年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生力量”;打造主题教育基地,编排歌舞、组织节庆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化社会教育,使广大居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力军”,实现创建的对象全民众覆盖。
三是推进全业创建
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学校、企业、军营、乡镇、医院、村(社区)、基层政法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等“十进”成果,推进“10+N”创建,拓展创建进一、二、三产业的不同行业,实现创建的主体全行业覆盖。
四是推进全面创建
全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6个方面下功夫,树立问题为导向,保障党的民族政策在基层落细落实,实现创建的内容全方位覆盖。
五是推进全程创建
制定了《昆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长期规划》《昆明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各年度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规范示范单位申报、考评、授荣、复查等行为,实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推动创建过程全时段覆盖。
六是推进全力创建
压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建立定期研判协调机制、考核督查机制、工作保障机制,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推进创建工作,着力开创党委统一领导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局面,实现创建的力量全要素覆盖。(来源: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