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关于财务管理咨询购买服务的公示

2022-07-13 17:02 来源: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为强化我单位预算管理,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优化收支结构,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绩效监管,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加强会计管理等工作,我单位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现将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财务管理咨询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E1501“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一)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相关制度的要求,为我单位提供财务咨询服务,辅助我单位财务核算。

(二)按照《预算法》及财政要求,辅助我单位编制报送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三)辅助我单位完成绩效评价及考核(根据财政要求,辅助我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考核资料及评价报告)。

(四)会计基础性评价(根据财政要求,辅助我单位对会计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形成考核资料及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评价及考核(根据财政要求,辅助我单位补充完善本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查缺补漏,形成评价报告与考核资料)。

四、 预算金额

(一)项目金额:预算人民币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正)。

(二)资金来源:2022年年初预算“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安排。

五、 服务期限

服务年度为 2022 年,以双方约定年度内的各项财务工作是否完成为界限,不受自然日历时间约束。

六、 承接标准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我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确保相关工作报送符合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于2022年6月23日复函同意,公示期为: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


联系电话:13759137527

监督电话:0871-68241869


附件:

民建昆明市委关于“财务管理咨询”购买服务的比选函

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