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富民实践系列报道|授予34家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2022-04-27 16:35 来源:富民县委统战部

富民县28个民族同胞,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把云南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同心筑梦·融荣富民”为主题,围绕富民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的目标,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着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于平凡处着力,推进富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实施“十融入十共荣”工程,开展“十进”活动,落实“十抓”举措,创新“十项”活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建设共有精神家园 凝聚磅礴发展力。

富民县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谱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富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县委机关等34个单位为“富民县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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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王兴泽在为示范单位授牌时表示,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单位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标兵,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出积极贡献。富民县各级各部门要以示范单位为榜样,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做出积极贡献。 (富民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