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明县民政局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会,传达学习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十进”活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统筹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抓细抓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机关”各项措施。
会上传达学习了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十进”活动工作推进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精神,并结合《嵩明县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十进”活动实施方案》,从民族团结创建概念、目标任务、如何创建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要积极创建县民政局“进机关”示范点,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到各项民政工作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熟知民族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常识,营造机关民族团结创建浓厚氛围。要发挥民政职能筑牢民族团结民生基础,抓救助,保障各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兜底保障动态监管,强化困难群众救助,把符合政策的各族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要发挥民政牵头引领作用,抓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村(社区)”民政牵头引领作用,认真指导各创建村(社区)围绕“嵩盟同心 和谐同行”提质扩面共同开展创建工作。(嵩明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