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助推城市民族工作创新争优,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昆留得下来、融得进来、富得起来。 2017年,昆明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全国22个城市入选,昆明成为云南省唯一上榜城市。2018年被国家民委列为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作为全省接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昆明市先后与全省各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完善工作联系制度,同时,还与四川省的攀枝花市、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也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加强各州(市)教育培训、维护权益、信息通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管理工作方面的沟通协作,初步建成“属地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密切协作、权益保障、维护稳定”的协作机制。截至2021年底,昆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722157人,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28.06%。(来源:民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