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富民县成功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具体工作中,富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精神,强化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同心筑梦·融荣富民”为主题开展创建工作,呈现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融合的良好局面。《同心筑梦 融荣富民——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十进”工作典型经验》一书,主要记录了创建工作中结合“十进”示范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法和经验,将创建工作融入各行业的生动故事。
重点抓好十项工程 夯实创建之基
具体工作中,富民县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宗旨,开展“十融入十共荣”工程,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之中,融入地区总体发展战略布局之中,融入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中心工作之中,融入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提高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融入主城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共荣。
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实施融城发展战略,抢抓昆明主城“西拓”“北延”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富民撤县设区工作。依托与五华区山水相连、产业互补的优势,加快推进“五华西北片区+富民”跨县域联合共建发展,于2021年5月14日,签订五华富民协同联动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为富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通过农民增收“九化富民行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实现经济共荣。
融入民生服务,促进社会共荣。
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民生保障工程,铸牢了创建工作的民心基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2个省级贫困村全部出列,841户2666名建档立卡人口全部脱贫,实现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通过持续抓好民族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开展文化惠民工程,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累了良好的基础。富民县“五馆”建设工程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开馆,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建成并投入使用,深入开展“三下乡”“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等活动,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思想共荣。
通过在全国率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覆盖工作,掀起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的热潮,促进了思想共融。
文化传承,促进精神共荣。
通过建成红军长征过富民纪念馆、富民特色文化展示馆、半山耕云民族文化馆,举办民族文化传习班,开展“火把节”“花山节”民族文化等活动,开展非遗宣传、“我们的节日”民族特色文艺演出,大力培养乡土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传承了民族文化,促进了各民族的精神认同。通过组织开展农旅论坛、民族传统农耕文化座谈会、民族文化探讨会、国画书法艺术交流会、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学习探讨会等活动,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了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意识。
融入联盟共建活动,促进区域共荣。
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2021年6月2日,富民县打破州市界限,与五华区、禄丰市、寻甸县、禄劝县、武定县缔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联盟。这是继昆明市与州市建立创建联盟以来,县市区创建联盟的创新之举。同时,富民县还推动县内各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之间建立创建联盟,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机制。位于富民西北的罗免镇,就与禄丰市仁兴镇签署了《民族团结进步区域共建缔约书》,搭建多边对话机制,搭建共商共建平台,妥善解决边界纠纷、森林管护、水源保护利用等问题,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融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机制共荣。
按照“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能够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繁荣发展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努力做到少数民族干部所占比例与当地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适应,把更多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送到市级各部门进行培养。县委组织部、县民宗局、县委党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能力和水平。
融入城镇民族工作,促进城乡共荣。
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共同富裕”五个方面的总体要求,把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进步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争取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900万元,实施了罗免镇石板沟村委会长田村等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个。通过“九化富民”行动提高各族群众收入,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互促,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荣。
融入依法治理工作,促进法治共荣。
坚持把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障,在全县范围内宣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关注各族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开展巡回审理、阳光司法等便民利民工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平安富民、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重大成效。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民主自治,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精细化,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模式。
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环境共荣。
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生态文明建设融为一体,加大对各民族优秀传统生态理念的传承和弘扬力度,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活动。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各族群众养成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生活习惯。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新增污水收集管网55.1公里,完成4个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项目。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螳螂川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V类。加强扬尘专项整治,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排名位列全市第一。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2.6万亩。开展全域绿化工程。实施森林抚育8万亩、义务植树82.57万株,森林覆盖率达60%。
融入典型示范引领工作,促进行业共荣。
积极培育、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罗免镇、东村镇祖库村委会柿花箐村、万佛山庆寿寺、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罗免民族中学、大营派出所等12家单位和组织被命名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020年昆明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表彰大会,富民县委统战部、罗免镇政府被表彰为先进集体,5名基层民族工作者被表彰为先进个人。2021年起,富民将“民族团结进步先锋”列为基层党建动态化创建项目,通过“五个先锋”创建活动,加大评选、表彰、奖励力度,提升全县村(社区)干部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水平。(富民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