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六个着力”巩固提升和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2022-01-20 18:57 来源:​寻甸县委统战部

寻甸县是典型的山区县、革命老区县、民族自治县,全县国土面积3588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街道),总人口56.3万人,境内居住着汉、回、彝、苗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3.3万人,占总人口的23.6%。近年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抢抓脱贫攻坚机遇,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2018年9月退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同年,荣获了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在创建成功后,寻甸县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为抓手,创新打造了“摸鱼节”等9大文旅结合的民族文化品牌;成功举办自治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开展了“十个一”系列活动及群众文化旅游周活动;制定实施《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正《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印发《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编辑出版《同心同向,美美与共》《寻甸民族文化(民族团结进步专辑)》;实施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91个;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1个、特色镇1个、示范村3个、特色村2个,巩固提升示范镇2个,命名挂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200户;创建省级示范单位8家、市级示范单位81家、县级示范单位102家;申报民族团结进步省级表彰先进个人1人,市级表彰先进集体3家、先进个人10人;成功申报额秧村、小海新村荣获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第二批“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下一步,寻甸县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六个着力”巩固提升和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一、 着力强化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铸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石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寻甸县将一以贯之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繁荣稳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云南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继续秉持“在寻甸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动党政主导、共建共享。

二、 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

利用每年6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和少数民族“三大节日”等节庆,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进一步创新民俗旅游载体,持续打造文旅结合的民族文化品牌,切实把民族文化和乡村旅游打造成为农村特色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加强民族文化理论研究,打造民族文艺精品。

三、 着力注重民族团结传承与教育,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花

坚持民族团结从娃娃抓起,大力开展民族艺术、民族传统体育、民族文化进学校活动。在各级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倡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大力提升民族教育水平,在少数民族集聚的乡村健全双语教育体系,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四、 着力狠抓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

积极开展“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十四五”期间拟计划投入省级资金2000万元创建示范镇2个、特色村2个、示范村8个,巩固提升示范镇3个。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十四五”期间拟争取市级少数民族宗教资金2000万元、项目125个,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道路硬化、机耕道建设、文化活动室建设、太阳能路灯安装建设等,持续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推进民贸经济发展,继续申报“十四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4家,积极争取产业扶持资金帮助企业发展生产。

五、 着力健全民族团结创建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纵深拓展

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创建“九进”活动,积极开展各级示范创建及特色村寨命名申报工作,逐步打造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加强与其他县区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县区间的创建联盟。积极开展先进表彰选树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六、 着力做好民族团结“五大文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做好宣传教育文章,在县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标识——“石榴”;二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红色基因传承”文章,在县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建设“寻甸县红军长征民族团结基因传承与发展展示厅”;三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民族文化”文旅融合文章,实施大坝镇村凤龙湾小镇“一镇带三村”项目;四是做好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桥梁文章,办好“开斋节”“火把节”“花山节”等少数民族三大节日。五是做好宗教领域教育引导文章,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展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推进“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寻甸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