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昆明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菊艳带队调研嵩明县2021年中央、省、市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和“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并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进行指导。嵩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军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积德村、大湾村、云林社区、大营社区等项目点察看工作进度,就资金使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示范创建听取汇报,详细了解资金使用、综合效益等情况,对各基层项目整合资源、加强规划、注重创新提出了工作建议。
李菊艳强调,实施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一要深入结合创建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高位统筹、全盘规划,立足长远发展、实惠各族群众生活。二要加强各类资源、职能部门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发挥优势,让创建工作和地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相融相促。三要注重本土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技艺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走出本土少数民族传统产业“新路子”,因地制宜实施产业项目,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打好坚实基础。
张军表示,嵩明县结合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加强民族地区项目扶持,并将重点对乡村振兴型、产业发展型、城市社区服务型、民族文化传承型,“四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打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支持,不断推进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嵩明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参加调研。(嵩明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