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拟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购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民建昆明市委成立65周年影像宣传资料”拍摄制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民建昆明市委成立65周年影像宣传资料”拍摄制作服务(目录代码:B1201—公共公益宣传活动)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
三、 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民建昆明市委成立65周年”这一主题,立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策方针,充分运用视听语言(实拍 素材)讲述民建昆明市委成立65年来的沿革发展,拍摄时长为7-10分钟的专题宣传资料。
(二)实施目的和意义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民建昆明市委成立65周年之际,拍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民建昆明市委成立65周年宣传资料”,进一步传承民建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用中国共产党和民建先辈们的奋斗历史,激发广大会员的爱国爱会热情和矢志不渝的奋斗激情。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拟从2021年年初预算项目“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具有一定的宣传报道的经验和政府公益宣传片制作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关的技术支撑;
(四)无不良记录,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不接受联合主体询价。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相关宣传资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拍摄制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民建昆明市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拟采用比选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于2021年4月25日复函同意,公示期为: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
中国民主建国会昆明市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