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民法典》系列讲座开讲!

2021-04-02 17:12 来源:昆明市民族宗教委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3月30日上午,昆明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举办的《民法典》系列讲座第一讲开讲。讲座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毕春华主持,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70余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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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系列讲座是对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开展普法教育有机结合的积极探索,由市民族宗教委聘请的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服务专家团队负责授课,讲座共6期,贯穿全年,邀请6位知名律师对《民法典》进行全文解读辅导。

系列讲座第一讲邀请了云南迈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创始合伙人潘克律师以“《民法典》与民事主体”为主题,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1章至第4章及第四编人格权开展专题辅导,围绕民法基本原则及人格权两个重要模块,以案释法,从民事主体角度结合统一战线工作性质进行具体讲解,参学人员积极与潘克律师进行互动、讨论,取得了高质量的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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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毕春华介绍了举办《民法典》系列讲座的目的与意义,对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人员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要秉持原则性。要求干部职工将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纳入民法典的范围和界限之内,自觉依照民法典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要求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处理好权和法的关系。要求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图片权利,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聚焦实践性。要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市统战、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市委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要将学习宣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五用”工作法,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积极引导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统战工作人士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要依据民法典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法治获得感。(昆明市民族宗教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