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命名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020-12-11 18:00 来源:西山区委统战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西山区以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辐射带动为导向,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于2020年12月3日命名了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委办公室等23家单位为“西山区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本次被命名的示范单位来自机关、学校、社区、宗教活动场所、基层政法单位、景区、医院等7个领域,工作在服务群众、行政执法、教育科研的第一线,是我区全面纵深拓展创建工作的主阵地、主渠道,他们切实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以来,西山区通过打造重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强化示范创建经验宣传、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举措,不断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西山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中枢门户区奠定了民族团结和谐稳定根基。2020年,西山区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体目标,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理念,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十进”提质扩面工作,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持续创建点和扩面点总量达112个。2018年以来,西山区成功创建省、市、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7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25家,区级48家。

下一步,西山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安排部署,巩固好、发展好创建成果,引导示范单位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突出主线、丰富载体、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努力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总结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经验,不断优化提升宣传教育功能,积极传播各民族和谐发展的正能量,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西山区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