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以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促进社会治理

2020-11-26 16:17 来源:安宁市委统战部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社会治理在工作目标、组织体系、方法动能、惠民成效等方面都具有极高的契合度。安宁市金方街道新村社区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积极推动了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提升,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为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和创新载体。

新村社区位于安宁市金方街道,辖区总面积3.21平方公里,总人口13574人,民族种类22种,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305人,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杂居社区。2019年,新村社区被列为云南省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在创建工作中,社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秉持“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坚持党建引领,立足社区服务,探索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

一是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组织机构,让工作抓起来。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社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并成立覆盖全社区的民族工作联络员网络队伍,由各居民小组少数民族党员积极分子担任,负责小区内少数民族联络服务工作。工作组织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有效纳入到社区党建工作中去,并把民族工作的网络脉梢延伸到居民家门口,形成完备的工作网络体系。

二是广泛开展少数民族情况调查,全面动态掌握少数民族人员基本情况。社区对居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分类登记,少数民族失业人员信息、少数民族党员信息、少数民族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少数民族低保人员信息、流动失业少数民族信息等,并建立相应的动态管理数据库,为开展社区民族工作、落实少数民族各项优惠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社区通过梳理原有制度,查缺补漏,先后建立了民族工作定期研究制度、民族工作通报制度、民族工作联系交友制度、民族工作帮困制度、民族工作学习联谊制度、民族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民族工作双向服务制度、少数民族联络员制度等多项制度,逐步提高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通过宣传、活动、文化“三大阵地”,促进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构筑多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社区通过设立民族团结雕塑、安装花草牌、制作宣传折页、拍摄宣传片等方式宣传民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创建活动知识;社区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在活动中不断凸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题;社区打造了“一厅、三室、一墙、一窗口、一栏”(一个多媒体展厅,少数民族文化陈列室、少数民族文化学习室和少数民族手工艺室,一面少数民族主题文化墙,一个少数民族服务窗口,一块民族文化宣传栏),为居民学习、体验民族文化提供平台,切实营造浓厚的民族工作氛围。

五是拓展少数民族服务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找到落脚点。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居民提供针对性服务;建立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之家,使外来务工人员的特殊困难得到解决;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点,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调处室,解决邻里家庭之间的烦心事;建立民族团结联心活动,增进居民沟通交流,升华民族间友谊;建立少数民族志愿者队伍,邻里之间相互帮。社区服务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核心内容和灵魂所在。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推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实践活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社会治理同在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指引下,从基层、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繁荣发展。在工作实践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社会治理搭建起了有效的共建共治组织体系,并培育成熟群众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思想认识和情感认同,为社会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邻里更加和睦、社会更加和谐、群众更加幸福,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在无形中提升。(中共安宁市委统战部 尹正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