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单位会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拟申请向社会第三方购买2020年会计代理服务,现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2020年会计代理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E1504“财务管理咨询”。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民主同盟昆明市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2020年会计代理服务,包括代理记账、部门预(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绩效评价、内部控制评价、资产年(月)报、无债务申报以及其他财政要求报送的资料。
四、 预算金额
(一)项目金额:预算2.80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0年年初预算“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调剂安排。
五、 承接标准
1. 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企业。
2. 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4. 掌握行政单位财务核算流程,具备财政预(决)算填报、绩效评价、内控评价相关工作的胜任能力。
5. 具备10家以上行政单位会计代理服务经验。
6.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确保相关工作报送符合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