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昆明市政府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就《关于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进行发布。
今年6月1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措施共78条,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昆台经贸交流合作,共38条,第二大类:社会文化交流,共16条,第三大类台湾同胞在昆明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共24条。其中,第6、19、21、22等10条为昆明市自有条款。
“78条措施”在为台胞提供社会文化生活条件、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参加表彰评选、参与体育文化交流、参加职称评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台胞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方面提供同等待遇,例如台胞子女就读学校、鼓励台胞到市属高校任教、凭台胞证申请教师资格考试、享受失业就业服务、申请公租房、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乘车优惠、购房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目前,昆明市已有3名台胞被评为省级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500多名常住台胞办理居住证。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台办主任王蓉介绍,“78条措施”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突出同等待遇
在产业、文化、教育、科技、财税、金融等领域,给予台企与昆明企业同等待遇;鼓励台商和台湾社团来昆明开展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并提供同等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台胞特别是台湾青年来昆明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和生活,逐步为他们提供与昆明居民同等待遇。
契合昆明发展
结合昆明与台湾各具优势且产业互补性强的实际,鼓励和帮助台企以加工贸易、跨境电商等多种形式参与“一带一路”经济合作,拓展南亚东南亚市场,符合条件的台企可依法享受我市投资、税收、厂房、设备、物流等扶持优惠政策。
回应台胞诉求
充分考虑台企和台胞的特殊情况、普遍关切和困难需求,从台胞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为台胞量身定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办法,回应台胞最关心的问题,体现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放宽准入条件,突出昆明特色
明确“放宽市场准入,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所有行业均向台商投资企业开放”。鼓励台资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口岸建设、旧城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平参与招投标;鼓励台资参与“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参与政府采购,参与投资昆明高原特色农业;鼓励台湾金融机构在昆设立分支机构;台资企业可按市场化原则参与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品测试和网络建设等。
延伸阅读
《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中关于教育体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介绍
教育体育:
昆明市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昆明市学习提供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台湾同胞子女在昆明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将执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经批准设立的昆明市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原则上都可接受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台湾同胞子女与昆明本地居民子女在学生资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子女可根据政策享受昆明市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此外,对台湾同胞子女进行适当照顾。台湾籍及台湾同胞考生在昆中考,报考普通高中,享受6分的照顾加分;台湾籍考生在云南省参加高考,享受10分的照顾加分。
社会保障:
依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可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台湾居民,由用人单位和本人自愿按照规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台湾居民,可以自愿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昆灵活就业且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居民,自愿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昆居住且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台湾居民,可以自愿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台湾居民,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依法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创业就业:
昆明市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在昆创办企业的台湾青年,提供创业融资支持。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在昆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在昆创业的台湾籍大学生和台湾青年创业办的小微企业创业项目,实施“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扶持,给予3-6万元的无偿资金资助和一系列创业培训等创业创新政策支持。
台湾同胞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市申请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