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单位绩效管理水平,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委统战部2020年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购买服务目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服务(E1102)。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三、主要内容
及时报送市财政局要求报送的整体支出绩效年度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跟踪评价和预算绩效目标论证与设立,切实加强我单位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强化支出责任,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8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0年预算,统战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第三方代理机构;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章事项;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记录;配备人员具有三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代理工作经验。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及时申报财政。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采用市场询价的购买方式进行采购,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于2020年7月17日复函同意,公示期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 27日。
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