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购买法律服务计划公示

2020-03-19 17:30 来源: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适应依法治市工作需要,2020年我部拟申请向社会组织购买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0年市委统战部法律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目录:E0102“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二)项目内容:法律顾问和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三、 主要内容

(一)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服务。

(二)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三)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事项,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六)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其他需要协助处理的法律实务。

四、 预算金额

(一)项目金额:预算2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0年年初预算“统战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具备行政单位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企业法人、法律顾问近三年无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记录。

六、 目标要求

相关工作成果符合法律顾问要求,达到预期工作目的。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文件规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于2020年3月17日复函同意,公示期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

                 

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