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步履坚实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

2019-11-28 19:04 来源: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2019年东川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假设条例》紧扣党的民族工作主题,在加强民族事务法制化管理上出实招、促进全区民族团结。

一、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9年深入基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2次,展出展板2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充分利用微信、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渠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30余次。通过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民族宗教界参加统一战线迎国庆文艺汇演、迎国庆书法展、“万人升国旗”仪式,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营造爱国爱家、团结进步的氛围。

二、 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抓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 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全区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着力实施 “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带动”等方面重点工程。2019年争取财政整合涉农资金600万元(其中:铜都街道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项目300万元,乌龙镇店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100万元、乌龙镇碑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100万元、乌龙镇坪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100万元),实施4个示范点创建工程。争取市级少数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03万元,实施项目19个(其中:民生保障项目9个、经济发展项目3个、民族文化振兴项目3个、人才引领项目2个、省“十百千万”项目1个、团结保障项目1个)。通过以上项目实施,解决了普惠政策没有全面覆盖边远贫困地区的问题,补齐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生短板,进一步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 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9年投入资金60万元,实施红土地镇龙树村红岩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红土地镇新乐村晓光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汤丹镇杉木村中梁子、柏家油房小组文化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建设项目3个。指导支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庆典活动,加强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铸牢各民族共创、共享、共传中华文化意识。

3. 构建各民族互相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突出服务为先,对城区、易地搬迁和散杂居少数民族家庭生活情况、就业状况、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切实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密切关注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子女上学、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民族领域和谐稳定。配合教育等部门解决易地搬迁、进城务工少数民族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4. 依法处理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9年办理变更民族成份事项9项,办理少数民族殡葬事项3项,累计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141份、年检46份、新办证39份,换新清真食品准营证135份。修订完善《东川区清真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预案》。每季度开展清真食品监管专项检查。(东川区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