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春城新能量·新阶众智”第四期召开
2019年10月24日
昆明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介组织专联会
近日,昆明市新的社会阶层中介组织专业联合会举办的“春城新能量·新阶众智”第四期——公司·刑辩法律实务分享会在京师(昆明)律所顺利召开。
昆明市新的社会阶层中介组织专业联合会副会长卜传武、中介组织专联会会员以及本地同业律师等三十余人参加了分享会。
会上,王光英、陈海阳两位律师突破专业限制,分工互补协作,给大家进行了系统、全面、专业的知识分享。
王光英律师擅长公司控制权争议解决和投融资并购,他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京师上海国际总部管理委员会主任,京师首席公司法律师。担任中华全国律协《中国律师》法律顾问,荣获CCTV-12优秀法律顾问奖,任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被全球法律评级机构Legal 500评为亚太地区并购重组领域推荐律师,是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藏大学等八所高校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任多家仲裁委仲裁员。
他分享的主题是《企业家在投融资并购时对公司控制权掌控的设计战略、争议预防与解决之道》。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公司法在律师专业领域中起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王光英律师从董事会结构、资产、特殊人员等层面,着重讲解了多层的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决定性作用。
陈海阳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是京师上海国际总部合伙人,还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导师,最高人民法院诉讼中心刑事咨询监督员以及上海赤壁商会会长。
陈海阳律师分享的主题是《揭开“套路贷”的庐山真面目——“套路贷”的甄别与法律适用》。由于现代社会诚信的缺失和融资体制的困难,近年来“套路贷”从一线城市蔓延至三四线城市。具有代表性的有普通“套路贷”、车贷型“套路贷”、房贷型“套路贷”、校网贷、裸贷、培训贷、整形贷等,陈海阳律师表示,“套路贷”均有着以借款名义招揽生意、签订虚拟合同或阴阳合同、恶意垒高债务等特点,本质上来说“套路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他从共同犯罪的认定、犯罪数额的认定、涉案财物的处理三方面对“套路贷”的司法认定做出讲解,着重强调了“套路贷”证据收集的问题,并就指控罪名、人员作用、犯罪金额、犯罪未遂、立功等情况进行剖析解答。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各会员单位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分析,也充分满足了各企业的政策、法律新知识的需求。中介组织专联会将不断创新组织载体、活动方式和交友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论坛讲坛,研讨交流,培训及公益扶帮等活动,集聚更多的人气,为中介组织专联会工作站及联系点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来源:昆明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介组织专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