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民宗局着力“五个加强”提升清真食品监管规范化水平

2019-04-25 10:51 来源: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局面,更好地满足回族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特殊生活需求,盘龙区民宗局着力“五个加强”提升清真食品监管规范化水平,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清真食品监管队伍建设。成立了盘龙区清真食品义务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专门的工作队伍,并将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明确了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组建了一支11人的以清真寺阿訇、伊玛目为主要力量的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队伍,加强清真食品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掌握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依托街道、社区对全区范围内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户进行摸底统计,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是否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等情况。目前,全区共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195件。

三是加强清真食品知识宣传力度。对清真食品经营者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日常检查、重大节假日重点检查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等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真食品知识常识,发放《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宣传材料500余份。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按街道、社区分区划片,明确各自监管范围和工作责任,定期开展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于元旦、春节、全国、省、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辖区内的清真餐馆、高校清真食堂、超市清真专柜、农贸市场清真摊点150余家等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五是加强规范管理与贴心服务并举。坚持把规范管理与为少数民族商户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充分发挥清真办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发挥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与少数民族群众谈心交友,主动为他们提供政策、维权、信息等方面的服务。(盘龙区民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