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从三个层面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民企”工作

2018-11-30 14:48 来源: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11月23日,嵩明县工商联召开第七届执委扩大会第三次会议,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民企”工作。

嵩明县从三个层面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民企”工作

会上,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李建仙传达学习了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从三个层面就开展民族进步示范创建“进民企”工作作专题安排布署。

第一个层面是要求镇(街道)层面,负责组织、动员、协调辖区内的商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第二个层面是要求基层商会层面,负责组织、动员、协调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第三个层面是要求各民营企业负责组织好本企业创建工作。会上,李建仙建议全县各民营企业从三方面找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切入点:

第一方面是营造宣传氛围。各企业要以弘扬企业文化为阵地,以凝聚企业员工精神为根本,以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为抓手,扩大宣传教育,通过公司网站、宣传栏、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召开职工会开展学习宣传,营造宣传氛围

第二方面是做好日常工作。各企业日常的生产、生活,企业用工方面要关心少数民族员工的生活习俗,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尊重民族文化差异,积极拓展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充分调动少数民族员工积极性,加大对少数民族员工技能培训,让少数民族员工有个良好的发展提升空间,重视少数民族员工的意见,畅通诉求渠道,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方面是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回馈社会、回报家乡结合起来,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