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初验,11月26日,嵩明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韬主持。
会上,县民宗局局长张凌就迎接省级初验相关细节工作作了汇报。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苏志云指出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一要突出目标,围绕初验成功抓好落实;二要完善方案,围绕职能职责做好子方案;三要落实好部门职责,规范台账资料;四要确保工作到位,跟踪督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柴继红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正常有序推进,三个示范点迎检准备工作要再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力以赴确保圆满通过省级初验。(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 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