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企业”指导组召开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企业”工作推进会,对民创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县政协副主席、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企业”指导组组长李贞安排部署民创工作,县创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民宗局局长张凌到会作指导。
会上,就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企业”工作,李贞组长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抓创建。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进入临战备检阶段,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要全面对标对表,补差抓创建。各成员单位要要围绕创建工作方案、“九进”活动和“进企业”创建指标体系,认真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存在差距和不足,正视存在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抓好创建任务落实,抓好创建示范。三要紧盯目标任务,创新抓创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针对企业和联系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复杂性,紧盯创建目标任务,创新载体和方式方法抓好创建。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抓创建。各成员单位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形成联动共创格局,确保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按期保质实现创建目标。
县创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民宗局局长张凌作指导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方针、政策、理论的学习,形成长效机制;二要统筹好亮点打造与全面创建工作相结合,切实将民创工作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三要要指导、引导企业在经济发展中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四要引导企业在发展中回报社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 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