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将每年5月确定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月”,到各镇少数民族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5月,分别到罗免镇麦地冲村、赤鹫镇筲箕凹村、散旦镇大水井村、款庄镇黄栎树村、东村镇麻栗树村等苗族聚居地开展法治宣传。
根据宣传对象的特点,本次法治宣传的重点是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紧密结合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基本知识,重点宣传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地活动根据实际采取集中发放宣传资料和入户宣传等方式进行,重点宣传了《宪法》《婚姻法》《反恐怖主义法》《反家庭暴力法》《继承法》《禁毒法》《法律援助条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向少数民族同胞宣传了国家方针政策,提高他们对国家政策和民族宗教法规认知度。
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加快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民族宗教法治意识,为地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富民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