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昆明市召开2018年统战部长(扩大)会议,市民宗委,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开发(度假)园区工委统战部作了经验交流。从今天起,小融将分期分批和大家分享他们的工作经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以新时代新思想为统领
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毕昆闽
昆明是全国世居民族成份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第二的省会城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构筑和谐民族关系、切实维护城市和谐稳定大局为目标,在全省率先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城市少数民族失地群众就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17年昆明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现就我市城市民族工作汇报如下:
一、 高位推动,健全机制,持续增强城市民族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两次开展专题研究,组织成员单位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将城市民族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视察审议加以推动。市、区民宗部门有城市民族工作专职人员,街道办事处有专职民族工作助理员,社区有民族工作专干或联络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
(二)强化政策支撑。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不仅为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城市民族事务提供有力支持,更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带来一系列扶持政策,为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的信息交流、资金投入、进城就业、回乡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注重调查研究。我们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找路径和方法的有效抓手,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一以贯之,先后开展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建设对策、民族工作社会化的难点与对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业与就业等课题的调研。2017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创业与就业情况调研报告》课题荣获省民宗委重点课题调研一等奖、国家民委一等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四)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民族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在市级财政投入的民族机动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散杂居民族工作经费中,统筹安排城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费。2017年,共安排市级专项资金4515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858万元,实施了“十百千万”工程、民族团结保障工程项目223个。
二、 通力协作,共建共享,夯实城市民族工作基础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五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建成一批打通民族地区与城市间联系的“大通道”。搭建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网格化水平得到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自来水供水设施、公厕覆盖率达100%,廉租房、公租房按标准配建租赁,各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二)壮大城市民族经济。因地制宜,建设发民诸如顺城街区等民族特色商业街区和民族贸易市场,支持民族特色餐饮、民族旅游商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等民族特色企业的发展,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民族企业。
(三)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已建成民族中学14所、民族小学57所。46所中小学被确定为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实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适龄儿童就学“同城待遇”。在昆一中等优质省一级中学开办民族班和阿诗玛班,使更多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接受优质教育。主城区、各县区及社区均建有各具特色的文化馆(室)、图书馆(室),实施民族文化项目,举办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展演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积极引进高端医疗机构到昆合作办医,鼓励专家进社区下基层服务,城市社区均建有标准化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少数民族社会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6%以上。
三、 示范领引,提升服务,筑牢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桥梁
(一)拓展“六位一体”平台服务管理能力。依托“少数民族服务联系平台、少数民族业务信息服务平台、少数民族创业促就业服务平台、少数民族纠纷调处和法律援助平台、清真食品管理平台、民族社团培育平台”六平台,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数据化、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各民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利民服务,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城市社区留得下来、融得进来。
(二)搭建沟通政府、单位、少数民族的社区连心桥。始终把城市民族工作着力点放在社区,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2个、省级21个、市级11个。结合创建工作的开展,继续发挥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民族文化大舞台、少数民族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少数民族爱心食堂等服务阵地的作用,开展“民族团结百家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沟通协会等品牌活动,凝聚了各民族一家亲的共识。
(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在民族团结教育基地—“郑和纪念馆”举行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全面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的宣传。以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为引领,全市各中小学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日常教学,社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民族体育、民族歌舞展演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
四、 及时研判,积极应对,筑牢城市民族工作和谐环境
(一)建立涉及民族宗教因素信息协作研判和监管机制。建立统战、民宗、网信、公安等部门参加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情报信息协作和定期研判工作机制、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四级同步监管机制,定期召开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突出少数民族融入和权益保障两个关键点,不断深化民族团结稳定工作。
(二)狠抓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遵循“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民族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三)做好大型活动的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围绕在我市举办的农博会、商洽会等大型活动以及春节、“两会”等相关敏感节点,全面做好民族领域的维稳工作,确保未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因民族问题进京上访事件,始终保持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