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组织苗族村干部参观学习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助推苗族村寨美丽乡村规划建设

2017-08-07 16:03 来源:中共昆明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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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云南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2015年1月,总书记到云南考察工作时指出“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再次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为拓宽散旦镇苗族村干部建设新农村的思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8月4日,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张华组织永定街道办事处、散旦镇相关负责人和部分苗族村村干部共20余人,赴西山区谷律街道办事处考察学习少数民族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西山区统战部副龙副部长及乐亩、朵亩两个社区相关领导陪同考察。

考察组一行先后参观了乐亩社区分水岭苗族村和朵亩社区桃圈苗族村村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通过实地观摩、听取介绍、沟通交流的形式,观摩了分水岭和桃圈两个苗族村统规统建、村容村貌、标准化畜圈、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亮点工作。每到一处,考察组人员都认真听、仔细看、主动问,亲眼目睹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感受了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

大家一路观摩、一路收获、一路感慨、一路思考。此次考察既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路,又促进了民族团结交流、找出了差距,为下一步我镇少数民族示范村建设打下了基础,坚定了信心。观摩团成员纷纷表示,将在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深入挖掘民族特色,理清思路、科学规划,打造有魅力、有特色的美丽乡村。(中共富民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