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省台办主任岩庄在昆明市台办主任段俐娟、石林县委副书记裴演兵,石林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周兴荣等的陪同下,考察调研了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岩庄主任一行顶着烈日,冒着风尘来到创业园区的核心区实地查看创业园的规划面积,了解创业园区生态环境、土壤土质结构、园区内村庄搬迁、农民的土地流转、解决交通水电、招商引资、项目包装等情况,同时和大家进行了深入的座谈。
在座谈会上,昆明市台办主任段俐娟介绍了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创建、申报、审批过程和创业园工作推进情况,并介绍了下一步创业园工作的安排和计划,最后,段主任对省台办特别是岩庄主任对我市的对台工作尤其是这次亲自到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进行实地调研表示感谢,希望省台办岩庄主任提宝贵意见。
石林县委副书记裴演兵就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项目包装、土地流转、成立融资机构等问题做了汇报。岩庄主任在听取汇报后指出: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是中央加强两岸合作、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惠及台湾同胞十项政策措施之一,国家进出口银行将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出口基地建设贷款支持范围,创业园的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对台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他说: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一是有石林景区这个世界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二是有彝族文化深厚的特点;三这里是昆明发展农业最大的区域;四是得到各级领导重视。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搞好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
岩庄主任最后强调: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一是要详细规划抓紧抓实;二是要建立管理协调机构;三是政策措施要制定;四是基础设施要打好打牢;五是要有具体的运作模式;六是要做好宣传招商。 通过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实现滇台两地的大交流、大合作、大融合、大发展的崭新局面。
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是通过省市各级部门共同努力,经过精心组织,把握关键工作环节,于2008年12月17日接到国台办和农业部《关于同意设立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批复》(农明字〔2008〕第151号)得到批准。并于12月21日在上海举行的第四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作为惠及台湾同胞十项措施之一宣布。创业园距石林县城15公里,是滇东南及广东、广西等沿海地区进入昆明的门户,也是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入境我国的重要通道,交通发达,运输便利。总面积20万亩,其中核心区面积12000亩,规划面积54000亩。为切实加强对台创园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台创园管理委员会。市台办、市农业局、石林县结合昆明实际,参照国内其他园区制定的优惠政策联合起草了涵盖土地流转、财政扶持、银行信贷、税收优惠、贷款贴息、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关于加快云南昆明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建设的政策意见》(讨论稿),已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近期将会出台。已完成创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围绕创业园“三心”、“三带”、“七分区”重点包装了32个发展项目,除争取中央、省、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外,制作成宣传光碟和宣传册,于3月中旬到台湾进行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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